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及培养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
发布日期: 2024-07-12   阅读次数: 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服务全省四新”“四化人才支撑力和保障力,结合学校实际,对《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及培养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进行修订。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一流学科特区人才,是指聘用到学校一流学科特设岗位,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能够推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高水平人才,分ABCD四个层次,其中D层次仅针对人文社科类学科人才。

第三条 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培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为宗旨,造就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端人才;培育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拔尖人才;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引进和建设若干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第三章  入选条件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 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端正;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学术视野和较深的学术造诣;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善于团队协作,身心健康。对应聘者师德师风、政治素质实行一票否决

(二)AB岗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C岗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含)以下;D岗人才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含)以下。

第五条 一流学科特区人才考察近5年学术贡献,且须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之一。本办法入选条件和岗位职责涉及到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领军期刊类科技期刊(附件1,以下简称领军期刊)和重点期刊类科技期刊(附件2,以下简称重点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均不超过1篇。

(一)A岗人才

1.任国外著名高校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2.引进人才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授或同行认可的著名教授;

3.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

4.以第一获奖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类奖或人文社科类奖或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5.ScienceNatureCell(以下简称“CNS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IF>10的论文不少于1篇);

7.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5篇。

(二)B岗人才

1.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4篇。

(三)C岗人才

1.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1;

2.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二区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

4.在二区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4篇;

5.获得文艺创作或体育类T级成果1项;或A级成果3项;或A级成果2项,B级成果2项;或A级成果1项,B级成果4项(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3,下同)。

(四)D岗人才

1.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在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

3.在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

4.A级期刊发表论文4篇;

5.获得文艺创作类或体育A级成果2项;或A级成果1项,B级成果2项;或B级成果4项。

第六条 岗位职责

一流学科特区人才聘期为四年,经学校审议同意外派工作的,聘期考核时间可顺延。聘期内,除完成每年教学任务外,须完成与所聘学科相关的下列任务:

(一)A岗人才

1.获批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含西部项目)1项,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

2.CNS期刊、《中国社会科学》《求是》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IF>10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2篇,同时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4篇。

(二)B岗人才

1.获批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含西部项目)1项,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

2.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IF>10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4篇。

(三)C岗人才

1.获批国家自科基金地区或青年项目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西部项目)1项,或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

2.Nature Index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一区期刊、领军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二区期刊、重点期刊发表论文4篇;

3.文艺创作或体育类获T级成果1项;或A级成果3项;或A级成果2项,B级成果2项;或A级成果1项,B级成果4项。

(四)D岗人才

1.获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1项,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西部项目)1项,或国家艺术基金1项;

2.在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二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同时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A级期刊发表论文4篇;

3.文艺创作或体育类获A级成果2项;或A级成果1项,B级成果2项;或B级成果4项。

第七条 其他成果折算标准

以下成果奖仅适用于聘期考核成果的折算,且不能重复计入学校其他工作量:

(一)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及以上,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排名第一且贵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可折算为领军期刊、一区期刊论文6篇;

(二)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或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二等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作品(排名第1且贵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可折算为领军期刊、一区期刊论文3篇。

第八条 期刊说明

1.各类成果均以发表当年期刊的档次和类型进行认定;

2.期刊分区:自然科学类期刊分区参照中科院SCI期刊大类分区正式公布版,人文社科类期刊分区参照《人文社科成果分类分级标准》(附件3)。

第九条 成果署名

1.除在CNS期刊发表的论文外的各类成果,仅认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如是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原则上应为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且每项成果仅能供一人使用;

2.人文社会科学类新进人员以导师一作(本人排名第二)发表的论文可纳入成果计算,同时须以第一作者发表A级及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

3.校内申请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须以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岗位职责规定的论文、奖项、项目均须以贵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第四章  聘任方式

第十条 申请及初审

申请人如实填写《贵州大学一流学科区人才岗位竞聘申请表》(附件4),经拟聘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一流学科及学科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及与一流学科的契合度和学术潜力,审核通过的由研究生院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人事处复核。

第十一条 应聘答辩

人事处组织申请人参加校学术委员会应聘答辩,汇报学术经历及工作思路,经校学术委员会投票审议拟聘人员。

第十二条 人事处将拟聘人员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十三条 经贵州省教育厅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拟聘人员,由人事处代表学校与其签订《贵州大学特设岗位聘用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协议管理。

第五章  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 待遇适用条件

引进的特区人才享受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含安家费),并执行协议工资;校内培养的特区人才执行协议工资。

第十五条 协议工资发放方式

协议工资主要包含基本协议工资、超额完成聘期考核指标的科研绩效和二级单位工作任务绩效,其中基本协议工资70%在聘期内按月发放,20%在年度考核合格后按年发放,10%在聘期考核合格后发放,超额完成聘期考核指标的科研绩效和二级单位工作任务绩效按《聘用协议书》约定发放。

第十六条 聘期具体待遇(金额均为税前):

(一)A岗人才

1.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根据科研计划和学校正在执行的相关规定使用,下同);

2.购房补贴(含安家费)60万元;

3.基本协议工资50万元/年。

(二)B岗人才

1.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2.购房补贴(含安家费)40万元;

3.基本协议工资40万元/年。

(三)C岗人才

1.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

2.购房补贴(含安家费)30万元;

3.基本协议工资30万元/年。

(四)D岗人才

1.科研启动经费25万元;

2.购房补贴(含安家费)25万元;

3.基本协议工资20万元/年。

 

第六章  管理考核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和要求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符合度和达成度等五个方面。考核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研究成果一致性和符合度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八条 考核的组织和程序

特区人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所聘单位考核、一流学科考核和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所聘单位组织实施,可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在特区人才聘任第二年至第三年进行,由特区人才对照考核指标进行工作总结,经所聘一流学科初审、人事处复核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票决,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三)聘期考核: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后进行,由特区人才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经所聘一流学科初审、人事处复核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票决,票决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中期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具体运用如下:

(一)特区人才A类、B类中期考核优秀或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认定为教授;

(二)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本办法申请更高层次岗位。未继续申请的,视为终止《贵州大学特设岗位聘用协议书》,按对应的高教系列岗位管理;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发放该年度基本协议工资的20%,待聘期考核合格后补发;

(四)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政策性工资福利,暂停发放基本协议工资,待聘期考核合格后补发;

(五)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剩余薪酬不再发放,按实际聘用岗位进行管理,由人事处核算聘期内实聘岗位政策性工资收入和实际业绩收入(按学校奖励性绩效政策核算)后,退回超额领取的薪金(税后)、购房补贴(含安家费,税后)及已划拨未使用的科研启动经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一流学科特区人才须积极参与所聘一流学科的建设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印发之日前,通过学校审议的拟聘人员仍按《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引进及培养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进行管理。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通过学校审议的拟聘人员按本办法执行。本办法由人事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领军期刊类科技期刊.doc

      2.《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重点期刊类科技期刊.doc

      3.人文社科成果分类分级标准.doc

       4.贵州大学一流学科特区人才岗位竞聘申请表.doc



来源: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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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陈兴帅

三审|张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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