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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学院推荐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推荐我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贵大发(2007)101号)精神,结合学院自身的学科建设特点和2011届毕业生的学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严谨、规范、有序实施;
(二)坚持正确引导和激励原则,推动本科生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完善研究生教育人才选拔机制;
(三)坚持科学性和合理性相结合原则,测评指标体系以专业学习成绩为主,重视学术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质;
(四)鼓励优质生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  组织实施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学院的推免工作,对推免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推免人选进行程序审查,根据学校推免研究生总指标制定各专业推免指标。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科和学生科科长组成。
(三)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参评学生的历年成绩单;院学生科办公室负责提供参评学生的评优评奖证明。
第三条 名额分配
        我院将根据学校2011届推免工作的安排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7个攻读免试研究生名额,其中3个攻读外校研究生名额)。学院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具体分配到各转业人数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总数    参加面试数
   采矿工程                            85                 3
矿物加工工程                       52                11
安全技术及工程                   39                 5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7                11
测绘工程                               31                 4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四条 基本条件
        学院结合贵大发(2007)101号文件《贵州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文件精神,获得本次推免的基本条件为:
(一)我院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参加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并且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校纪和院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生历年的考试成绩中,补考科目小于或等于1门。同时目前已修完所有同年级该专业应修课程,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已通过。
(五)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六)预计能正常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七)获得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大赛、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等省级以上学术科技奖的前两名学生,其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八)在大学本科三年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独立作者身份在相关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学生,其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 班级推荐
(一)各班级根据符合推免条件且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全班前1/3者,以三年学业成绩占80%,综合测评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本班获得面试报名资格的人选。
(二)如有专业满足面试报名资格人数低于该班面试人数,其空余名额转让给其他班级。其他班级如满足面试报名资格人数超过该专业面试人数,即可进入增补候选名单。学院将根据增补候选名单的学生所修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高等数学(上)、高等数学(下)共六门课程成绩的总分,由高至低确定最后增补资格。如遇成绩为补考通过,则该门成绩按60分计算。
(三)符合面试报名资格的学生,可在9月18日前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推免研究生的书面申请,需在申请书封面右上角明确注明推免校外或推免本校的意向;
2、填写《贵州大学2011年推免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贵州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申请本校者)一份,申请表格可在学校或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
3、本科阶段(1-3年级)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根据文件的测评指标体系计算出本人的测评得分,并在每一项获得的分值后注明该分值的获得缘由;
6、申请人依据本文件的测评指标体系,提交获奖证书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审核;
7、复印件纸张一律选用A4纸。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六条 面试资格审查和推荐攻读外校研究生
(一)面试资格审查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业平均分、学术科研、实践能力和其他技术能力四项分数(以下简称“四项分数”,计算方法参照第四章测评指标)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对申报者综合情况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于9月20日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招办),并进行公示。
学业平均分=各科成绩之和÷科目数
(二)推荐攻读外校研究生
1、学院将在确定面试资格名单后,将获得面试资格同学的“四项分数”进行公示。
2、获得面试资格,并且学业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同学,可以申请免试攻读外校研究生(首先推荐本院无硕士点专业的第一名,在进行面试确定下一候选人)。
3、推荐攻读外校研究生资格的确定。
⑴有接收函;
⑵根据申请免试攻读外校研究生同学的学术科研、实践能力和其他技术能力三项分数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资格。
4、特别提示:由于申请免试攻读本校和攻读外校研究生同步进行,因此,若未能得到推荐攻读外校研究生资格的同学,不能再参与推荐本校免试研究生。
第七条 面试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复试(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二)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将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按要求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接收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

第四章  测评指标(“四项分数”)
第八条  对获得申请资格的同学,学院将根据其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测评,其结果作为学院推荐其参评免试研究生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推免工作测评指标总分为100分,由学业平均分、学术科研、实践能力及其他技术能力四部分组成。其中,学业平均分60分、学术科研成果20分、实践能力15分、其他技术能力5分。
第九条  学业平均分计算依据为教务系统提供的成绩为准。采用平均分的计算办法,补考与重修科目通过后按60分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参见《贵州大学学生日常管理手册》。
第十条  学术科研考核满分为20分,以本文件表一:学术成果计分参照表为准,不在此列的可类推计分。
(一)学术科研是指与学习相关的专业科研成果、专业学科竞赛及理论性研究成果;
(二)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算,不累计计分;
(三)学术科研成果属学生集体完成的,竞赛项目第一责任人或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项的60%计分;竞赛项目其他参与者按相应项的40%计分;论文第二、三作者依次按相应项的40%、30%计分;论文第四作者及其后均按相应项的10%计分;
(四)学术科研成果属学生协助指导老师合作完成的,不予计分;
(五)学科竞赛计分以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为依据,不能提供者不予计分;
(六)论文加分以实际刊物为依据,用稿通知不予加分,刊物级别由测评小组认定。
表一:学术成果计分参照表
学术科研(上限20分) 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0分
          二等奖 18分
三等奖 16分
优秀奖 14分
省级 一等奖 13分
二等奖 11分
三等奖 9分
优秀奖 7分
校级 一等奖 8分
二等奖 6分
三等奖 4分
优秀奖 2分
大学生业余科研立项者(已完成) 2分
公开发表的论文 权威刊 16分
核心刊 8分
一般刊 4分
内部刊(有内部刊号的) 2分

第十一条  实践能力满分为15分,以本办法表二: 实践能力计分参照表为准,不在此列的可类推计分。
(一)实践成果是指参加社会实践、参加非学术科研领域的知识竞赛、发表文学作品和新闻作品;
(二)同一项实践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以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算,不予累计;实践成果属学生集体完成的,项目第一责任人(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项的60%计分;第二责任人(论文第二作者)、第三责任人(论文第三作者)依次按相应项的40%、30%计分;其他参与者均按相应项的10%计分;
(三)在同一学年内获得不同表彰称号的,以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算,不予累计。
(四)承担学生工作并任期满一年的,在同一学年中以可获得的最高分值计算,不予累计。
表二:实践能力计分参照表
实践能力(上限15分) 实践成果 国家级获奖 15分
省级获奖、国家级报刊发表作品 13分
校级一等奖、省级报刊发表作品 9分
校级二等奖、市级报刊发表作品 6分
校级三等奖、《贵州大学报》发表作品 3分
荣誉表彰 国家级三好学生 15分
省级三好学生 13分
校级一等奖学金并获校级三好学生 10分
校级二等奖学金并获校级三好学生 8分
校级三等奖学金并获校级三好学生 6分
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文体积极分子 5分
获校级单项奖学金、校级其他荣誉奖励、院级各类荣誉奖励 3分
学生工作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富有成效者 10分
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工作富有成效者 8分
院学生党支部负责人、院学生会主席团其他成员、
校学生会各部部长,工作富有成效者 7分
院学生党支部支委成员、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学生社团及院文体团队负责人,工作富有成效者 6分
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副部长,工作富有成效者;
校级先进班级班长、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校级文明寝室室长 4分
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及文体团队骨干,工作富有成效者;院级文明寝室室长 3分
院分团委、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其他干部,工作富有成效者 2分

第十二条  其他技术能力考核满分为5分,以本办法表三:其他技能评分参考表为准,不在此列的可类推计分。
(一)其他技能包括学生自行通过其他考试获得的各项技能证书,包含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六级考试、各种计算机程序员证、教师资格证等。其等级划分由推免工作测评小组认定;
(二)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加分以证书或成绩单原件为依据,不能提供者均不予加分;
表三:其他技能评分参考表
专业技能(上限5分) 英语六级成绩 70-79分(或495-565分) 2分
80-89分(或566-640分) 3分
90-100分(或640-710分) 5分
其他职业技能等级 高级 5
中级 3
初级 2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个人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生科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四条  初审。根据本文件规定,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四项分数”排名和综合能力评估,按照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确定的各专业推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第十五条  面试。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通过初评入围的申报者进行专业面试。面试环节的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测评指标得分权重为60%,面试考核得分权重为40%。根据两者得分相加总和的排名顺序,确定推免人选。
第十五条  公示。推免人选由研究生科在规定的时间里,在院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科反映,研究生科负责将反映情况汇总后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复核。公示异议期结束后,由院研究生科进行复核和汇总。复核无误后,报校教务部和研究生院。
附表: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日程安排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
2010年9月16日

附表:
201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部门 备注
9月15日前  推出具备推荐的初始名单 院学生科  
9月16日~ 18日 学生根据本文件向学院提出申请 研究生科  
9月18日~ 19日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初审 研究生科  
9月22日
下午5:00前 申请人确定参加本校免试研究生推荐
或外校免试研究生推荐 申请推免生、研究生科  
9月20日 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研究生科  
9月21日~ 23日 学院将拟推荐名单公示,并对异议作出解释 研究生科  
9月28日前 公示复试名单 学校研招办  
10月10日前 招生单位组织复试(申请校内) 招生单位  
10月15日前 招生单位向研招办报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  
10月18日前  向研招办提交接收函(申请校外者) 推免生  
10月19日 公示推免生名单(7天),并报省级招办审核。 学校研招办  
10月25日前 推免生向招生单位提交《推免生登记表》和体检表(研究招办网站http://gs.gzu.edu.cn下载) 推免生  
10月28日—30日 推免生到到本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学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址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推免生  
11月10日前 将加盖省级招办印章的《推免生登记表》返给推免生(申请校外者) 学校研招办  
11月10—14日 到本省指点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现场确认的学生将不被录取。 推免生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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