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矿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17-09-25   阅读次数: 486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选拔2016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通知》(贵大研招办[2015]1号《贵州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贵大发〔2014102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与目的,为了进一步考查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

成  员:   *

秘  书:*

(二)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秘书:*

二、选拔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此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生,计入当年招生计划指标。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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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面向我校2013级和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五、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应阶段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无重修科目。

(三)有浓厚的科学研究兴趣、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合作精神。

(四)硕士阶段的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一致。

(五)至少有两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健康。

    (七)定向或委培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征得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同意。

(八)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选拔程序

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4日—10月16日提交个人申请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并缴纳报名费(180元/人)

学院于2015年10月19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公示。

综合考核于2015年10月22日前完成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于2015年11月5日—8日登陆“贵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sgl.gzu.edu.cn/sq/bs/app)完成报名工作

、考核内容及指标

    硕博连读生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情况、科研情况、综合面试三个方面,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一)学习情况(5%

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为课程考核积分,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为非学位课成绩,为该课程学分。

   (二)科研情况(25%

科研(学术)成果包括:科研(学术)奖励、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和科研项目等。

1.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等次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国家级

200

150

100

50

省部级

100

70

40

20

市  级

30

20

10

5

校级

20

10

5

3

院级

10

5

3

2

注:1、与导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科研项目或研究生毕业论文有关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按学术奖励计分;2、与导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科研项目或研究生毕业论文无关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按社会奖励计分。

    2.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论文级别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分值

专著

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200

一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2区以上

200

二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3区

150

三级

中科院SCI期刊分区表4区、EI源刊

100

四级

中文核

心期刊

A类

100

B类

60

被CSCD数据库

40

C类

30

五级

EI增刊按照相应分值50%计算且不限数量,其它增刊不计分

 

六级

会议论文EI或ISTP收录

贵州大学《硕博论坛》(限一篇)

只被CSCD数据库收录非核心

30

七级

一般学术刊物(限一篇)

20

注:1、发表论文或专著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2、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未正式发表的刊物有录用通知、版面费发票或汇单及文章也可参评;3、SCI、EI(包括会议EI)须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材料。

3.专利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专利情况

分值

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00

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限三项)

30

申请国家发明专利(限一项)

20

注:1、申请或授权专利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且申请者中须有学校老师;2、申报专利需有申请号,授权专利需有授权号;3、专利计分排名前三有效,前三名中除老师后两人按照8:2的分值计分。

   (三)综合面试(70%)

、考核结果处理

1、根据考核小组成员给出考核对象分值计算平均分,即为该生最终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排序靠前的为考核合格,经批准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培养;

3、考核成绩靠后者为考核不合格,按原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培养。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

2015年10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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