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法知识讲座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5   阅读次数: 2830

学院全体师生:

兹定于124日(星期五)举办普法知识讲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124日(星期五)下午14:30-15:30

  地点:新校区圆形报告厅

  二、讲座主题

  大学生的自我法律保护

  三、主讲人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爱军 博士

四、活动要求

1.请我院师生尽量参与,增强法律意识;

2.参加听讲座的人员请提前五分钟入场;

3.遵守会场秩序,尊重讲座专家,将手机调成静音。

贵州大学矿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主讲人简介
   刘爱军,法学博士,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现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处副处长(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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